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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3-13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制订和检查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秘事务、文书档案、信访、信息、保密和提案办理;管理机关财物、后勤、房产、基建、外事、安全生产及防火、保卫工作。
政工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和人事制度改革,抓好林业行业队伍建设;负责林业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军转、退伍军人安置及机关、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所属单位妇女、党建、共青团工作;负责林业行业精神文明和政治思想工作。
计划财务股:组织编制全县林业财政计划;负责林业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和审批的有关工作;指导和管理林业财务;监督管理全县国有林业资产及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林业经济政策与措施;负责全县林业统计工作;负责育林基金征收管理工作。
营林场管股:组织和监督全县造林、抚育、封山育林、封山护林、采种和苗木培育工作。负责各项营林设计及造林验收工作,检查、督促并指导各个乡镇营林生产上的技术工作。负责林业新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申报,协调争取项目资金,制定项目管理办法和操作技术规程,实施项目管理,组织项目实施;指导森林公园、森林旅游建设和三场一圃的生产经营管理。
资源林政股:
(1)林政管理:负责全县林政管理有关政策、法规的监督与执行,指导林业法制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全县竹木及其产品运输、经营、加工工作,办理全县竹木经营(加工)许可证,办理出县竹木及其产品运输证;征收有关林业费用。
(2)资源管理:负责森林资源管理,组织全县森林资源调查、区划、规划设计、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组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生态公益林和认证,监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使用和发放;监督执行国家批准的年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管理林木采伐证,组织伐前设计与伐后验收。
(3)林地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林业系统普法宣传教育,负责组织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负责按国家规定对征、占用林地的初审工作;排查、处理山林权属纠纷。
森林动植物保护站: 负责森林植物、陆生野生动物、珍稀物种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的预测预报工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工作。
林业要素市场管理办公室:承担全县林权登记管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林权交易、林业信息发布、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林产品展示等管理服务工作。
森林公安局:负责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预防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案件;组织起草森林防火管理办法,并负责监督执行;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森林防火工作,负责上报和发布森林火灾信息;负责组织全县护林防火机构及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负责查处森林火灾案件;承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禁毒工作;协助局办公室做好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和机关保卫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协调下属三个森林派出所工作;承办上级和林业、公安两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竹木检查站(新邵县龙溪铺木材检查站、新邵县筱溪水上公路木竹检查站、新邵县新田铺木材检查站、新邵县陈家坊木材检查站、新邵县扶锡木材检查站、新邵县寸石木材检查站、新邵县潭溪木材检查站): 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运输木材、林产品和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车辆,在授权、委托范围内查处违法运输的木材、林产品及野生动、植物和产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镇(乡)林业工作站(酿溪镇林业站、严塘镇林业站、雀塘镇林业站、陈家坊林业站、潭府乡林业站、潭溪镇林业站、迎光乡林业站、坪上镇林业站、寸石镇林业站、大新乡林业站、小塘镇林业站、新田铺林业站、龙溪铺林业站、巨口铺林业站、太芝庙林业站):负责向林农贯彻林业政策法规;负责组织林农开展绿化和封山育林工作,负责兑现和落实国家对林农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林业有害生物测报、预防和防治工作;负责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科技推广工作;负责辖区内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管理及经营许可证认定的初审工作;负责辖区内木材及其制品流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木竹采伐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县局当年采伐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采伐区及其限额的申报工作;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管理及保护;负责辖区内县局授权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行政案件查处;负责辖区内山林纠纷调处工作及山林权属定权发证实审工作;负责本站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负责本站计划生育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承办县局及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工作。